培育创业带头人,共建美好新农村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于滢菲 为破解“怎样选好人”难题,平阳县在村社组织换届准备工作中,坚持“以事定人”,通过“群众建议+村两委商议+党委决议”的模式,制定村社未来五年的“干事清单”,并公
于滢菲
为破解“怎样选好人”难题,平阳县在村社组织换届准备工作中,坚持“以事定人”,通过“群众建议+村两委商议+党委决议”的模式,制定村社未来五年的“干事清单”,并公开挂牌招才,制定乡贤回归“筑巢引凤”激励政策12条,对在外乡贤及优秀青年回乡参选任职给予支持帮扶。 (2020年6月17日,人民日报)
2020年,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深入实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培育行动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地加强指导服务,优化创业环境,培育一批饱含乡土情怀、具有超前眼光、充满创业激情、富有奉献精神、带动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就业增收的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力争到2025年,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100万以上,基本实现农业重点县的行政村全覆盖。
《意见》提出,要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紧扣乡村产业振兴目标,重点扶持返乡创业农民工、鼓励入乡创业人员、发掘在乡创业能人,壮大农村创新创业人才队伍,提升农村创新创业层次水平。
人才是农村创新创业发展的保障,只有发挥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的“头雁效应”,激励各类人才在农村广阔天地大显身手,才能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汇聚的良性循环。
培育创新创业带头人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农村发展的新点子、新思路,不仅可以提高带头人的经济收益,更可以通过先富带后富的方式,带动周边群众干事创业的激情;另一方面,通过进一步梳理、整合现有的农村优质资源,并结合“互联网+”的发展浪潮,能因地制宜地实现绿色发展,走出具有农村特色的发展道路。
培育创新创业带头人可以带来民生效益。通过激励农民工、青年人等参与社会建设,拓宽他们的就业渠道,带来更多的就业岗位和就业机会,这样有利于营造和谐、稳定、积极向上的社会氛围。
培育创新创业带头人可以带来政治效益。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是从村民中选取优秀骨干进行后续培养,有利于调动广大基层群众积极参与社会治理,进一步提高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水平。
虽然目前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对农村产业发展有着各种积极作用,但眼下仍面临一些问题。比如主观方面,群众对该项政策的认识不够,很多年轻人不知晓政策支持的具体内容,很多农民工担心收入问题,不愿意回乡,一些在乡人才又担心无法达到预期目标而不愿参与。客观方面主要体现在政策落实与后续跟进方面。培育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涉及人才补贴保障、土地资源整合、国土空间规划、融资担保等多方面工作,牵扯面广、涉及部门多,对部门间的协作要求很高;另一方面,带头人的培育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需要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后续的跟进和指导,创新创业的风险、创业项目的实践等诸多突发问题,更需要政策、管理和技术等多方面的支持和帮助。
针对眼下面临的这些问题,积极提出对策,才能更好地推进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政策的发展。一、注重宣传引导,把好“选人关”。一方面,在农村通过传统广播、大喇叭、召开村民代表大会等多种途径做好广泛宣传,在各地就业服务中心办事窗口显眼位置张贴宣传海报;另一方面,乡镇政府要对掌握的后备干部、创业人才、乡土能人等进行重点走访,确保针对性的政策宣传、讲解到位。二、细化服务工作,把好“落实关”。各部门尤其是下属单位,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和工作分工,安排“专人专办”,选取业务骨干专门负责,确保将责任压到实处。三、确保持续跟进,把好“转化关”。要注重对带头人的定期培训,邀请农业专家、技术人员等对带头人进行理论加实践的课程讲解,帮助带头人打开工作思路;同时基层政府要积极帮助带头人联系外部资源,并且做好“先富带后富”的引导工作,引导带头人与其他小农户建立多种合作方式,形成利益联结机制,带动农村整体发展。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产业振兴是关键,培育好农村创新创业带头人,对实现农村产业振兴至关重要。我们要立足脚下,放眼长远,壮大农村人才队伍,共建美好新农村。
文章来源:《新农村》 网址: http://www.xnczz.cn/zonghexinwen/2020/1012/53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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